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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、各班: 为规范学生寒假留校住宿,确保留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我校做好2008学年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 一、可申请寒假留校住宿的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假期留校住宿: 1、经济困难的大专阶段学生; 2、有特殊原因,经调查情况如实,系部同意其申请的大专阶段学生; 3、系或有关部门需要其留校协助工作的大专阶段学生(由有关部门、系)出具证明。 二、申请程序 1、要求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; 2、填写《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》(见附表1); 3、各系审批后,将本系留校学生名单汇总,并填写《琼台师专寒假留校学生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表2),并于 三、日常管理 1、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“谁批准同意,谁归口管理”为原则,相关系(部)、部门和老师要加强和负责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,掌握学生动向。 2、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宿舍区内要服从学生宿舍管理员的管理。 3、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贵重物品要妥善安放,自行负责保管。 4、留校学生必须根据学生证或身份证入住和进出宿舍。 5、留校住宿学生留校住宿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,应提前向系部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老师提出书面申请,同时在寒假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备案;如中途需离校两天及以上,应向所在系部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老师提交请假条,写明外出地点、时间及联系电话,同时在寒假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备案。未经批准,擅自外宿,作违纪处理。 6、严格执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。寒假期间须在23:30前返回寝室,自觉做到在24:00前熄灯就寝。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和熄灯就寝者,作延迟返校处理。 7、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,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、燃放烟花爆竹;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、异性。未经准许,男生不能进入女生公宿舍,女生也不能进入男生宿舍。 8、严禁在学生公寓(宿舍)内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、聚众喧哗,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。 9、严禁到江、海、河、湖泊游泳。 10、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,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,并作出相应的处分。 学生管理部 附表1: 琼台师专科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
注:本表由各系留存,系上签署意见后,作好本系留校学生人数统计,并填写《琼台师专2008年寒假留宿学生一览表》,送交学生管理部备案。 附表2: 琼台师专假期留校学生情况汇总表 系部(公章): 2008年1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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